會想要這麼問是因為看到年金改革委員會的文宣
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cp.aspx?n=1EC37823F4DE375A&s=0E8B41D7DA58C9BB
預期達成目標中寫著是
"局部整合制度:期使制度分立但保障一致"
這樣寫我的理解是:
年金改革委員會不打算整合成單一年金
而是直接將各自制度的福利改成一樣
這樣改我的感覺各職業別間的問題未來還是可能存在或有爭議
如果政府是為了想要解決各職業別差異何不直接寫想要改成單一年金?
如果各制度分立改完之後會有很多眉眉角角 還不如自己改自己的就好?
我是不知道為甚麼要這樣
好奇問大家比較想要怎麼改?
大家會比較支持哪項?
(A) 整合成單一年金
(B) 各制度分立 但保障一致
(C) 各制度自己改自己的 各制度各自都能永續比較重要
(D) 完全不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