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li (霹靂狼煙之古原爭霸)》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6656/1967638
: 退休軍公教轉任領雙薪 修法遏阻
: 2016-09-18 01:21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 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去年八月,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共有一六六七人再任私立大專
: 院校職務,等同領月退還占私立大專院校職缺,立院預算中心認為,坐領雙薪有違社會公
: 義。
: 教育部允諾,將盡速提案修法,解決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校職務支領雙薪問題。
: 現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中的旋轉門條款僅限公務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轉任離職前五
: 年內職務相關的營利事業,私立學校並不受限。而軍公教轉任財團法人職務停止支領雙薪
: 規定,也僅限政務人員再任政府捐助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以及公務人員再任政府
: 捐助達財產總額百分之廿以上單位,軍、教職人員轉任並未受限,政務官轉任私校職務也
: 不在管制範圍。
: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支領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轉任私立大專院校,占用職缺恐助長流浪
: 教師問題。
能進去私校當教授(OR 門神),沒有博士身分,也有碩士身分.
想寫入法,首先就得挑戰憲法
旋轉門條款有釋憲(釋637)過,不算違背憲法.
但若為了 $$ ,把這寫進去法律(退休法)裡面
除非你政府補助私校金額達該校總額 20% 以上
不然人家不一定會鳥你.
更不用講,私校還是可以簽訂契約
在職期間領取基本工資.
等當事人正式自私校離職時,再照任職年資,給一大筆的簽約金或離職金
看是要分年給來規避所得稅
(呵,政府只能拿到 2% 補充保費,跟所得稅)
畢竟,只說薪水,沒說獎金吧.
更何況,你政府搞採購法評選,不也都一直常找退休咖出來當委員,
何時思考過給年輕專家學者一個機會??
你政府思惟,跟私校思惟,一個樣
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