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工作量繁重 該如何救濟?

作者: PILICATCAT (霹靂肥貓)   2016-09-24 14:50:01
※ 引述《d10191027 (髒小貓)》之銘言:
: 依年資來論,小的得叫您一聲前輩。
: 前輩你好:
不敢當...我也正在學習(擺爛技能...)
: ※ 引述《PILICATCAT (霹靂肥貓)》之銘言:
: ~
: : 本身工作固定後,主要類似為-庶務管理,其內容:
: : 1.校園場地租借
: : 2.校內各項契約執行(每月都會有好幾個固定廠商來學校檢測 ex消防、電機設備等)
: 這個是例行,而且是廠商做的,做不好頂多請廠商重來一遍。
針對這些例行性事務,一開始要了解基本內容也是如履薄冰和廠商走一遍
久而久之,廠商來檢測後,除非有要更替的項目,才會進一步了解
基本上這方面還可以應付
: : 3.線上公文收發
: : 4.校內管理
: : 5.簡易修繕
: 4跟5其實不用自己做,找常往來的廠商幫忙(貨比三家,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例如甲開
: 了abc三家公司,或同業工會等等)
: 修繕還是給專業的來,畢竟自己修,只能看到表面。
: 搬運東西可以請大家幫忙,替代役是來上班,不是來度假的。
有時候貨比三家到最後有些廠商因價位過高...無法接....
搞到最後廠商根本不願意來估價...後來又要花時間網路找相關水電商...
基本上這項目黑臉要扮很深~~搞到最後廠商不爽..根本直接掛你電話都有....
上級就會說:再去找~
每天都會被問說..場商何時要來,搞得很像廠商只服務你一樣
替代役方面...其實我不喜歡指揮人...有時候叫他們做一件事..
我還要去確認是否完成....最後還不如自己動手來的快.....
有時候消失到哪裡去...我還要把他們挖出來....(((算了吧....
: : 6.上級主管交代事項
: ~
: : 因為我還年輕~想讓我接"財務管理"的職務,要我多學習一點,對未來生涯發展很有幫
: 助!
: : 後來就以一派官腔的型式...劈哩啪啦說一堆...我等他說完
: : 我問:那我現在的職務怎麼辦?誰要接?你要我回歸給事務組長?(這樣根本忙不過來阿)
: : 他回:因為你現在職務都做熟悉了,就在繼續做下去!
: 這很正常,不過是不是可以請長官派個助手幫忙?
派助手?其實我就是擔任助手這職務阿..... = =
有時候教務處還要我去幫忙一下...
: : 基本上當時很想嗆他...畢竟他是我上司,我還是忍下脾氣
: 前輩修養很好說。像小的就在長官面前痛哭。
我知道每人管理的方式不同,但是他這樣根本不考慮下屬處境
法律不是規定說:遇到不合理之待遇可以適當反應嗎~
或許我下次要嗆一下試試看,畢竟我不是領你薪水做事~
沒必要很多事都自己默默承受,你說是吧?
: ~
: : 我本身有身心障礙
: : 因為我聽力有問題,有時候和人溝通須花比一般人更長的時間
: : 老實說,我認為我無法勝認這職務調動
: : 1.請問各位前輩,我該如何救濟?
: : (對面職務調動,我無法拒絕?一定要接?這有法規可依據嗎?)
: : 2.還有我可以去哪些單位(教育部?)投訴呢?
: : (聽說這位主任有被告過..必要時為了維護自己權益..我會打算去投訴)
: : 3.工作職務方面是否有法規依據可以對照?
: : (我覺得這工作內容,根本和當初身障分發單位內容之工作有違...我可以救濟嗎?)
: 小的原本是做內部,去年突然增加臨櫃業務,也尋求內部的救濟管道,一紙公文回來,清
: 楚寫著“長官交辦事項”,是合情合理的。所以1跟3恐怕不太行。
如果長官交辦事務有違比例原則呢?還是說我應該往人事部門探討一下權利救濟問題?
: 還是先跟長官(的長官)協商看看?
阿不就是校長~這樣的決策是經過他同意宣下來的吧~~
那...我再去堵他看看...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6-09-24 14:55:00
加油 基本上臉皮要厚一點 請替代役跟學生幫忙真的沒什麼其實就是總務處的工作分配問題 沒事校長不會干涉主任決定
作者: fengyen (fengyen)   2016-09-24 15:17:00
認真問 要三家估價單是單位內規還是採購法的規定呢?單位內規可廢 只是有難度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24 15:19:00
人事只會說是處室內部問題6.上級主管交代事項 ->這個就足夠叫你做事了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16-09-24 15:24:00
說真的很多工作只要有第六項就夠了,其他真的都不用放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24 15:47:00
要不要三家是要總務處自行規定的看多少金額以內要多少估價單 基本上是內部自行規定當然也必須要有合理性 不然會被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4 15:52:00
三尺才90cm .......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6-09-24 17:28:00
你們總務處幾個組?各組各幾人?總共幾人?覺得你們是不是沒別人啊
作者: segio (初華)   2016-09-24 19:47:00
公家機關本來就是長官交辦業務.至於你有沒有能力那是另一回事情.領薪水就要幹事.邏輯就這麼簡單.工作沒啥救濟這回事情比你忙的公務員太多了.真要提救濟以你這種工作量還真不夠看
作者: katty102 (棉花糖)   2016-09-24 20:48:00
10萬元以下逕洽採購,都要三家比價只會搞死自己修繕及一般採購弄久多少也知道行情 不要太誇張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2016-09-24 20:49:00
也不用擺爛啦…照正常速度做,不要趕、快,做不完上面自然會處理
作者: katty102 (棉花糖)   2016-09-24 20:49:00
許多修繕效率跟品質也是很重要~
作者: Alphaz (@@)   2016-09-24 22:21:00
可能要到過勞死才能提救濟吧....疑? 死人應該不會過勞^^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24 22:53:00
工作中倒下來之類的嗎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2016-09-25 00:08:00
臉皮要厚點耐得住念…如果做不到(完) 該說就說 總不會拿鞭子打你做吧XD
作者: PILICATCAT (霹靂肥貓)   2016-09-25 10:27:00
所以說直接嗆上級 不算過分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5 10:30:00
看到現在,大概只有一個心得.原PO,離開現在的學校,到一般的行政機關去吧這對你會比較好一點,當然,選擇在你,離開就不要眷戀你有身障條件,行政機關應該很多會接受放在行政室或秘書室的職位.您的思想思維已經慢慢走向偏激,不樂見這樣的後續發展好機關壞機關自己多尋覓但要是我個人的話,我是不會推薦這樣的原PO給好機關因為從您的文字傳達,已經看出很多 risk .11個人是一個大處室了當然,組長只有一隻,幹事也只有一隻,那個 1 ,2 身分是?這妳們課室分工問題,要怎樣跟長官提,端靠智慧與睿智
作者: ckitwei (?)   2016-09-25 11:34:00
你就托下去,東西壞了就壞了,等到他們發現的時候,會叫你過去罵,到時你就理由一堆亂說後,哭給他看如果哭沒用的話,你可以罵主官。怕被念的話,你做什麼專業官僚,對人民對比較麻煩另外你可以玩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34條好像記錯條了,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然後你主張你明顯感到被歧視主官把他人的工作量給你,想逼你離職之類的,可以玩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6-09-25 21:47:00
我不推樓上的做法 不適法也不適用原PO情境 攤開來好好談都待四年了 做了多少事大家都看得到 講理不成再找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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