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ta (llll)
2016-11-22 01:06:16※ 引述《knowing (花轟)》之銘言:
: 退休金趨勢好像會愈來愈少
: 加班沒有錢被砍掉變成國旅卡
: 國旅卡又只能買些廢物和旅遊根本存不到錢
: 生活花費也是能省則省了
: 想要為自己多存點退休金
: 晚上或假日想要做點工作賺點錢
: 目前想到的有晚上幫忙顧店結帳
: 假日幫忙帶小孩做保母
: 不知道這樣的兼職是不是OK呢
: 錢匯進帳戶會被調查嗎
(1) 領現金, 不可能被捉到
(2) 可以去出書or投稿, 賺版費, 這合法的,...
會coding, 寫app去賣, 應該也是合法的, 都是賺智慧財產,...
也就是說, 上班沒事的時候, 修修自己的程式碼, 一樣是玩電腦,
主管會以為你很認真, 根本看不出來, 在做自己的事
(3) 可以去兼課 (一般簽上去都會准)
結論: (2)是最理想的, 上班偷做, 沒人知道
(1)跟(3), 都是下班還要出去兼差, 我覺得太累惹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6-11-22 08:14:00寫書、兼課是合法的。 因為....大官都這麼做的。但是寫書看本事,現在出版市場很差。兼課的話,學歷不值錢的年代,要找的到兼課都看人脈。寫app要寫到能賺錢?有這本事,趕快把公職辭掉了。別耽誤自己了。要是寫得出Angry Bird、植物大戰僵屍這種app,就發了。
作者: jennywalk 2016-11-22 09:07:00
(2) 那個不是有但書嗎? 出版書籍記得要求很多的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1-22 09:30:00之前局內轉發銓敘部郵件,出版與職務無關著作可以,但不能參與出版社促銷活動。設計app可以授權他人收取報酬,但如果自己上架銷售或雖然免費但透過內崁廣告獲利就不行..超蝦
透過廣告獲利不行,那youtuber和實況主感覺就無法?
作者: plsletme38 2016-11-22 10:27:00
很多app其實都是靠廣告在獲利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6-11-22 10:51:00我有想過開小貨車去陽明山主峰或是清水斷崖那邊賣飲料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22 11:37:00那 寫小說是合法的嗎?假如文筆不錯,用筆名發表小說賺錢,可以嗎?
作者:
ficp (禾草)
2016-11-22 12:34:00樓樓上因為薪資固定 有不合理大量資金進就知道了從稅金上會有差呀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22 12:45:00財產來源不明罪?
ficp你沒法律常識嗎?!機關有司法調查權嗎?大量資金?!
前陣子查董事兼職,後來人事叫你簽切結,同意人事去查,你有沒有簽有沒有看,不要害別人,還有問有沒有法律常識,這幾個字可能價值七萬還有以後都申請不到良民證哦就算你們人事沒有發切結書,太高調人事可以去告,要不然報上私企告員工的新聞那來的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11-22 14:25:00覺得下班打打工可以賺進大筆資金的人是怎麼了XD
作者:
ficp (禾草)
2016-11-22 14:45:00K大不用這麼激動啦! 去兼職雇主會發薪 就會多繳稅從稅就能合理推測啊 要不採購怎麼會查水果禮盒?少少資金對稅起伏太小 不高調應該沒人想理XD另外 我個人是反對不能兼職 在民粹錯誤資訊下人人喊打
這種問題討論許久一搜便知,法定兼職兼業有具體定義公務員自己要先把法律搞清楚,隨便亂扯顯示個人無知!過去的釋例對兼職兼業也都有明確函釋不要不懂裝懂!今日竟還有人傻到以為行政機關可以隨便查公務員帳戶?
因為這種問題已經是月經文!爬文或google就知無須發問有一堆不知是否為公務員的亂回一通!故回文以正言論!公務員版的回文請傳達正確合理的意見不要誤導民眾
作者:
porkeey (ptt)
2016-11-22 17:12:00這裡很多不是公務人員的人 當然亂講@@反正他也不用負責
作者:
SkyPtt (è—å¤©ç™½é›²ç¶ è‰åœ°)
2016-11-22 17:14:00ke大,說行政機關可不可以,都是你自己在說,先前的文都只有討論"可不可以"
不是有公文要切結,內有提供人事權限,莫非只有我們人事這麼機車,還是大家都沒看就劃壓了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2 18:03:00我還真沒看過提供查帳戶權限的欸,只切結沒有兼職,不然貼個文件來看看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6-11-22 18:13:00去鄉下工廠找黑工 現在很多傳產缺人
作者:
aguey (aguey)
2016-11-22 19:48:00套電影臺詞,另一半賭博,賣身來的,不行嗎?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16-11-22 20:35:00要看人帳戶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看,按我在法院工作的情況,我自己就是查人個資的專責人員,但是我都有各股案件查詢單才能查,然後每個月政風都會把我上個月查詢的內容調出要我提供查詢單確認有沒有亂查,只是簽了切結就可以亂查人個資問題真的很大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11-22 21:47:00函示很複雜又不能類推 最好還是做跟函釋一摸一樣的工作例如家教可 讀經班不行 毫無理據
之前寫了個愛PP,廣告賺的錢大概可以一個月喝杯星巴克,還沒計算成本。
為什麼實況主不行,實況收入跟你坐在路邊當街頭藝人收零錢有什麼不一樣實況主收入其實有很多,有人靠訂閱donate就爽賺了而且討論行不行到底有什麼意思,I don't fucking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