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留職停薪問題請教

作者: PINWAN (pinwan)   2016-11-30 23:56:52
請教各位先進
我98年1月初任公職 今年105年有21天休假(105年委五本二)
104年11月26日生產
產假:104年11月26日~105年1月25日,計42天
休假:105年1月26日~105年3月1日,計21天
育嬰留職停薪:105年3月2日~105年11月23日
105年11月24日復職
1.105年年終計算:薪資*5/12*1.5 (1.2.3.11.12月共5個月)
考績計算:在職未滿6個月 無考績
2.106年休假計算:21*5/12=8.75天 (可算9天?)
考績計算:全考考績
3.107年休假計算:21天
考績計算:全考考績
上面1.2.3是否正確呢?
謝謝各位解惑
感激不盡
作者: jeaning (jean)   2016-12-01 00:37:00
1.3正確。2是復職起算,21*2/12
作者: grayaqua (乾涸的魚)   2016-12-01 10:22:00
2.按前一年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原po應該是對的
作者: chazn (恰吉恰吉...)   2016-12-02 08:45:00
都正確!!!!!!可是8.75能否算9天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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