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務員版的前輩、先進們,大家好!
小弟今年有幸錄取法警(男),按照往年的慣例,
似乎不久就即將選填志願及分發,
在開缺尚未明確之前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學長姐,
法警的工作之中─值庭占了許多的部分,
而各地的地方法院按業務需求又會在轄區內設立簡易庭,
小弟有問題的地方是,簡易庭值庭的法警是否是常駐的?
例如小弟若選填高雄地方法院,那麼是否有可能派駐到鳳山簡易庭,
相當於在鳳山上班了?
抑或是有值庭勤務時才從高雄地院前往鳳山值庭?
因為有些地院實在離簡易庭有相當的路程,
以上蠢問題,希望學長姊不吝解惑。
PS:希望今年南部缺開多一點呀!!實在不想離鄉背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