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林富男臉書全文,完全不認識這傢伙,但覺得他根本在硬凹,簡直腦子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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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卡 本就應全額用在觀光
針對國民旅遊卡 行政院限定一半金額應用在觀光用途,南台灣觀光產業聯盟 www.sout
htaiwan.org.tw完全支持,國民旅遊卡持卡人不應有任何爭議,全國公務人員應該要回歸
2003年訂定本辦法的原意及使用之初衷【異地、隔夜、旅遊】。旨在擴大内需,目地在促
進國内觀光,進而帶動就業机會。
聯盟總召集人林富男表示,制定國旅卡之政策本人時任政院顧問,参与甚深知甚詳。
其原意係需持有者,應將全額用在觀光相關消費上,方符正辨。國旅卡是公務人員的額外
福利,並非讓其補休假。爭議者不無誤會。
迄今國民旅遊卡每年編列逾70億元,可牽動國内上百億元觀光財,從2003年推動已13
年,每位公務員每年有1.6萬元休假補助費。持卡者該捫心自問,你們都用到那裡了,有
無依原旨刷兴消費呢?旣是公務員更应思量實施國旅卡,对產業幫助是否如預期的幫忙呢
?又有為数不少的不肖公務員持卡買黃金、电器,尤有甚者逼轄下店家「刷卡換現金」,
而店家又不得不從的事實。
盱衡現况。一、實施國旅卡「早已失去政策美意,成為國民購物卡」,早讓持卡人認為
是實質補貼,是必然的補貼,便利慣了、花慣了、吃價了,早已忘却如何体恤平民百姓生
活的艱辛。
傲慢容易回歸本質非屬易事,國民旅遊卡既涉公務預算,政府應全力主導其使用方式,
方屬正辦。行政院或可藉此回歸原意,將國旅卡全部用在觀光用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