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A同仁(無任職主管)今年1月1日至12月13日領薦任六職等
俸點400俸額$26,435專業加給$22,600
12月14日至12月18日考試錄取分發至新機關報到
領委任三職等俸點290俸額$19,110專業加給$18,965
12月19日至12月31日去教育訓練
依考試錄取訓練計畫暫支領委任五職等俸點370俸額$24,440專業加給$19,815
請問這樣要算他今年年終獎金該怎麼算?
已研究過「一百零五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其中的
(四)
現職人員在十二月份或年度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在
職之最後一個月份,其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
管職務加給)基準有所增減者,按當月全月份實發數額計發年終工
作獎金。
(五)
年度中有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管職務加給)
減少之情形者,依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發。
(六)
前二款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如有競合情形時,得將薪俸、專業
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管職務加給)分項採計,以最有利
於當事人之計算方式計發。
算法1:以第(四)來算
12月實發數額是$20,563+$6,141+$18,559=$45,263乘上1.5個月=$67,895
算法2:以第(五)來算
薦六有任職到12月
所以以薦六的金額$49,035直接乘上1.5個月=$73,553
再參照第(六)
取最有利當事人之算法
所以應該發給他算法2的錢?
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規定
請大家幫我看看對不對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