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小弟我最近遇到一些問題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辦一件採購案,是以總價決標,然決標金額雖然沒有低於底價80%,
但廠商也殺的很低了。後來做單價調整是用預算價與得標價之比例去調整。廠商對於我們
單價調整後的某些項目價格低於市場價,要求我們調高。
1.請問我們真的可以因應他的要求調高嗎?
2.投標須知 八十四、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
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
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
廠商協議調整之。如果協議不成就解約嗎?
先謝謝各位前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