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國旅卡不應圖利特定廠商回覆更新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17-01-13 14:06:07
去年12月30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告的「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
裡面有2題是這樣:
作者: shangchin (落在肩頭的狼煙)   2017-01-13 14:39:00
所以公務員該討得並不是這筆補助費而是不休假加班費
作者: deii (仙女什麼是愛的場景?)   2017-01-13 14:49:00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作者: jeromhsu (jerome)   2017-01-13 17:06:00
1.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只授權定請假規則,沒授權定強制請假或是休假補助,此部分恐有逾越母法之授權。2.本項補助原為加班費,屬法定固定給與,此觀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可知,屬法律保留事項。惟於85年7月1日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變更為休假補助,除法律位階由法律變更為法規命令是否妥適外,將本款項由法定固定俸給變更為非屬法定固定給與休假補助費,恐有脫法行為之嫌。3.退步言之,縱肯認本款項屬休假補助費,惟是否非屬公務員法定固定給與,無待法律保留,而得由行政機關逕以行政裁量方式為之,似屬速斷。4.承上,縱肯認本補助費係在鼓勵公務人員從事休閒活動以調劑身心,惟限制其使用方式,即國民旅遊卡;或是使用用途跟團或自由行,是否有違不當連結禁止原則之嫌。另外,需注意最高行政法院99年判字第1350號判決之見解,其肯認休假補助非公務人員法定固定給與,行政院得依其裁量權以行政規則加以規範,訂定細節性技術性事項。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1-13 19:10:00
樓上,沒有去救濟,沒有違法問題XD
作者: wingstar (翼之星)   2017-01-13 19:11:00
推樓上見解
作者: jeromhsu (jerome)   2017-01-13 22:32:00
去救濟第一個得罪的就是任職機關的人事人員,你願意嗎?
作者: shangchin (落在肩頭的狼煙)   2017-01-17 10:54:00
不過人事人員本身也是國旅卡的受害者,我想有些會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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