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留停的問題

作者: misscafe (下象棋請呼叫我)   2017-01-17 13:25:49
※ 引述《sewing (sewing)》之銘言:
: 各位版上的人事高手好
: 小妹於105.12.08日請娩假,
: 時間至106.02.10日止,
: 預計106.02.10-106.02.28 為利人事計算,
: 故本段時間請休假(本人今年休假21天)
: 106.03.01-106.08.31請半年的育嬰留停
: 106.09.01返回工作崗位
: 想請教各位人事高手
: 依上述行程請假,年度考績是另予嗎?
: 或者有更好的方式請假,
: 請各位不吝指導,感謝有您的協助
建議3/2(四)或3/6(一)開始請留停,
2/10後開始請休假的話,也只要請6-8天,其他休假可留到當年復職後使用。
7/29(五)或7/31(ㄧ)復職
這樣當年有另考,
年終也能拿8/12*1.5,
隔年休假還有21*9/12
(當月只要在職一天,都算一個月比例)
_________________
ps.補註一下,看到另篇文的討論,
的確我年終的部分忽略了未滿一個月畸零數是併計的問題, 年終應為8/12*1.5,特
再編輯修正,但休假及考績是沒有畸零數併計問題的,該月占一天,就是一個月。
_________
前面會建議"或",主要是考量剛好是假日,可以不用上班又多領幾天薪水。
如果無此考量,那就3/2請到7/30,7/31當日復職。另考,年終,隔年休假天數都同上。
我是人事,雖然每個月占一天,計算比較麻煩,但我會建議同仁這麼請。
作者: sewing (sewing)   2017-01-17 15:01:00
先謝謝人事同仁您的協助,我以為育嬰假一定要請滿六個月,不知是否認知有誤剛查到好像機關核可就可以再次感謝這麼詳細的回答。
作者: showmeihuang (廚房裡的野孩子)   2017-01-17 17:12:00
熱心的人事 超棒的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7-01-17 20:30:00
熱心推
作者: uuchiang (無尾熊)   2017-01-17 20:54:00
推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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