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bycu (Elaine)
2017-07-20 13:19:13因為孩子提早2個月出生,想要在產假後多請育嬰假2個月照顧寶寶,
但人事室表示會有年資中斷及當年度沒有考績的問題,
產假到8/20
我想請問:
1.我請2個月的育嬰假到10月中旬,當年度是否有另予考績?
2.隔年的休假是21天/12月*2月?另外,如果我差2年就可以28天休假,那今年是否也算1
年呢?後年是否就是28天休假?
3.年終是否以比例10個月去計算呢?
其實我有把所有育嬰假的文章都爬了一下,
但是不曉得是否理解正確或法規有修正?
現在很猶豫要不要乾脆把21天休假及事假全部請完,就回去上班!
覺得只請2個月育嬰卻損失這麼多有點……
會只請2個月純粹是擔心給同事造成負擔,
因為機關不管請育嬰多久,就算補了職代,也不見得是補給我們課室。
作者:
sakamooto (你的成功,我的壓力)
2017-07-20 13:26:001.另考試連續任職6個月,我覺得今年是另考
作者:
pk0943 (.)
2017-07-20 13:27:00為什麼不問你們人事?
作者:
sakamooto (你的成功,我的壓力)
2017-07-20 13:28:002.休假是21*11/12(已經改成前一年在職月數)2後半的問題...要看你之前的年資加上11個月有沒有滿9年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7-07-20 15:24:00因為育嬰是「留職停薪」,來唸一次,留職停薪
作者: l4011325 2017-07-20 16:50:00
事假5日,病假28日及延長病假有考慮嗎?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7-07-20 18:37:00如果真的是育嬰「假」就有薪水,但我國只有育嬰「留職停薪」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7-07-20 18:39:00這問題跟沒工作怎麼養自己準備國考有87分相似
作者:
ashchi (歹年冬 厚肖郎)
2017-07-20 21:49:00有上班到6/1就有另予考績 另外產假到8/20代表8月有在職如果你簽10月31日前復職 這樣年資中斷只有1個月就是9月10月有上班一天就算有在職 隔年休假就會是x11/12...當年度沒休完的休假復職後還可以繼續休 年終就是算比例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7-07-22 07:06:00
早產小朋友很難照顧,健康最重要,其它就需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