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高考分發到鄉公所限制轉調問題

作者: xin9454 (xin)   2017-07-21 08:56:41
0726更新
考選部長信箱回信
您好:
一、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
考試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一、二、三級。及格人員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
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
項第4款規定:「第六條第一項所稱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指下列
各款之機關、學校:四、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其所屬機關、
學校。」所詢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係依上開規定界定,並未排除主
計、人事、政風等一條鞭制度之人員。
二、如有其他疑義,請您逕向本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洽詢,電話:02-22369188轉3073。
以上說明,謝謝您的來信。
作者: segio (初華)   2017-07-21 09:28:00
你不會問文號然後上人事法規釋例網頁查喔..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17-07-21 10:00:00
可調同縣市其他單位 我也是從公所調其他局的單位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7-07-21 10:02:00
到考選部信箱發問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17-07-21 10:02:00
一條鞭的我就不曉得了
作者: gt3glaylove (gt3glaylove)   2017-07-21 10:13:00
銓敘部啊!寄部長信箱發問,這個問題他們應該知道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17-07-21 10:19:00
是在限制期間轉的 從區公所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7-07-21 10:41:00
區公所跟鄉鎮市公所是不同地位的哦
作者: porkeey (ptt)   2017-07-21 11:27:00
一個是地方自治團體 一個不是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7-07-21 12:16:00
好像今年開始不行了 結案
作者: rainlingring (心)   2017-07-21 19:08:00
個人覺得看施行細則定義,鄉鎮公所只能在該公所範圍內轉調,區公所則是可以調同市政府底下其他機關沒聽過一條鞭可排除適用的說法
作者: dowrst (小迦)   2017-07-21 21:01:00
那如果分發到xx縣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含所屬機關)最後預估缺分發到鄉公所的話 也可以排除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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