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教大家如何區別 「公共工程」與「建築工程」?
因為適用的技服費用上限不同。
是以建築法第4、5條區分嗎? 前輩是說以是否在建築物(內)區分。
衍生的問題如下:
A.頂樓的冰水主機
a.有頂蓋、樑柱或牆壁 是屬於建築工程或公共工程?
b.無頂蓋、樑柱或牆壁 是屬於建築工程或公共工程?
B. 高壓變電設備
a.戶外無頂蓋、樑柱或牆壁 是屬於建築工程或公共工程?
b.置於地下室 是屬於建築工程或公共工程?
2.另外,非定製品冰水主機設備(已流通於市面上有型號之成品)
會給設備款部分的設計監
造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