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holas0605 ()》之銘言:
: 如題
: 想問問 到底公務員被要求上e等公務園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公務員服務法
第 2 條
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
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 雖然是有找到行政院發函給各縣市機關的公文
: 但重點是
: 為什麼公務員一定要自己花時間去上這些課
你可以不用自己花時間啊...
訓練你家的寵物,或你家女兒兒子阿公阿媽,定時幫你點一下滑鼠.
或者是裝個按鍵精靈,定時點一下滑鼠.
: 為什麼可以這樣一紙行政命令
: 就強制要求公務員自己找時間上完
哈利波特系列,各本書名第一個字湊起來是怎樣的組合??
: 不是說公務員不進修
: 但為什麼可以這樣強迫
: 不懂
ㄟ........長官又沒說要你下班再來開電腦學.....
阿謀人家那些幾千小時時數的,怎來??
你當她們真的就是下班不眠不休開著電腦努力學??
當然就是上班時開著給他跑啊.
公文辦歸辦,學習還是可以學,不是嗎??
以前念書都會邊聽音樂邊念書,效率還會比較高
現在工作邊學習邊工作,效率也會高啊(?)
更何況
"政府還強迫你領薪水哩"
"事情都還沒做,月初錢就直接塞進你的銀行帳戶去"
啊怎不跟長官報告說
"一日不做事,一日不領薪"
"身為忠(民X)黨愛國的國家公僕,這點微薄,幫我捐給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