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學校適用勞基法人員的不休假加班費

作者: wff (GreenDay)   2017-09-03 15:41:53
※ 引述《wff (GreenDay)》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學校適用勞基法人員的不休假加班費
: 時間: Sun Sep 3 10:40:04 2017
:
: 各位先進好,
: 在下目前在學校擔任事務
: 除了警衛和工友外,
: 其他適用勞基法的人員的假和與休假相關的事也是由事務處理
: 就我所知,之前好像司機、教保員、暫雇人員等
: 我工作的學校都沒有核過不休假加班費給上述人員@@
: 可是就法律來看,這些人員應該是要完全享有勞基法的保障?!
: 問過會計單位,得到的回答是說司機、暫雇人員等的預算就這麼多
: 他們的額度花完為止,不會另外多給
: 所以想要請問有沒有先進可以提供意見或作法
: 另外,想要請教
: 採到職日制的意思
: 是否是指每年不休假日數的結算日是以每個人個別的到職日計算?
: 例如:某人到職日是105.04.10
: 今年我就必須在106.04.09計算休假日數及核不休假加班費?
:
: 最後,請問工友、警衛、教保員、司機、臨時人員等是否都用到職日制呢?
: (我印象中有公文說非編制人員已經改採到職日制@@但是不知道其他的人員是否也一樣)
:
: 抱歉,問題很雜亂,先謝謝各位先進了
:
: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7-09-03 16:10:00
到職日制非常麻煩,除非有好用的差勤系統,不過學校嘛~建議在勞資會議決議使用曆年制,至少結算未休特休的時間點可以統一在年底時辦理不過說真的沒預算就是沒預算,看上級的縣市政府有無來函調查是否請增加班費,是否有要專案撥錢給學校供作核發勞基法人員結算未休特休使用如果都沒有的話,就只能宣導請各處室主管讓勞基法人員把特休休完。這責任沒有在你一人,需要校長、處室主管、勞基法人員本人的配合這塊真的很頭大,而且就是這7-8個月開始頭大,超屎壓力不要全放自己身上,走一步算一步另外建議把今年新勞基法翻出來一條一條看哪些是需要在勞資會議決議的事項,整理出來,一次在勞資會議解決
作者: ahfer (鄉郎)   2017-09-03 16:45:00
我還有一條缺失是薪資單未依勞基法規訂載明各項費用和特休資訊。但這部分薪資單都電子化,格式也都固定,可能要請財單位協助修改。
作者: DioGeNeS (DioGeNeS)   2017-09-03 20:22:00
到職日:用google日曆解決,基本上跟生日一樣,每年都同一天簽就敘明勞基法規定,所以規定要發,主會計有意見請它在簽上說明。還是不同意發,就發函請勞工局就機關學校狀況問題予以釐清該該不該發勞工局一定不會打自己臉,就拿它的函當依據發錢不醒會計就會比較清醒一點
作者: temuro (temuro)   2017-09-04 23:39:00
其實就是要發啊,有什麼好疑慮的,難道會計超越法律嗎這次修法將不休假獎金入法,不只公家機關就連民間企業都很困擾,民間企業還有一堆有的沒的花招來逃避這個規定,公家機關就只有依法行政的命運,沒有經費的問題不是我們執政黨考量的問題,反正發不出來就只能拜託人員把假休完。不過關於不休假獎金這個規定可能新的內閣上任後又會再改,之前有新聞說可能會朝向期限內保留未休假或是換錢可自選,反正現在這個政府的勞動政策反覆不定,根本不用太過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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