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起訴書的理由是不是寫錯?

作者: bota (llll)   2017-10-26 19:26:22
(我沒看判決書,)僅就新聞來看
就是那個留長髮的警察,
今天整個新聞都在講 "性別平等"
感覺起訴書的理由是不是寫錯?
應該這樣說, 如果保二打丙等, 理由是寫: 留長髮, 像個女人
才有性別平等的疑慮,
但一般不會這樣寫, 一定是寫"違反警察服儀, 有害警察形象"
所以那個警察主打"性別平等", 是不是搞錯甚麼?
作者: Mingha (C_Ming)   2017-10-26 19:57:00
大大應該是要說「判決主文」吧?因為此訴訟沒有起訴理由。長髮警員委任律師是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對於受雇者不能因其性別或性傾向而有所不平等來打訴訟,合議庭法官卻認為警署是為了團隊紀律與警察專業形象之維持所訂之服儀規定並無不妥(也是看新聞)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7-10-26 23:20:00
留長髮有害警察形象?那一堆頂著啤酒肚的警察我看都該開除了吧...再說女警可以留長髮男警不行,的確是性別不平等的規定,長髮女警還可以當宣傳,長髮男警要被記過開除,這不是性別歧視什麼才是性別歧視?每年都要上性別平等的狗屎課程,結果政府自己就開了性別不平等惡例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10-27 01:31:00
政府徵人可以限男限女限年齡,一句性質特殊解決,但民間通通不行,真的好棒棒。但本案是不是有扯到性別認同?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7-10-27 09:47:00
主打性平正確阿 因為男性應該留短髮 就是隱含的性別標籤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10-27 10:56:00
所以依規定懲處的人沒錯,錯的是規定本身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0-27 17:39:00
如果一般公務員留髮也會被打丙嗎,好像只針對警察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10-30 08:50:00
警察、軍人在服儀方面是比較多規定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17-11-07 08:40:00
很簡單不接受就別來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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