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1.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電力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
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
事者。 3.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4.具能源管理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全校區水電、視聽設備、空調、消防、弱電及高低壓電氣設備等新建、整修工程之規劃
設計、審核、管理維修、定期保養及辦理採購。 2.全校區能源管理。 3.辦理臨時交辦業
務。
工作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大同路4號
聯絡電話
許主任
05-5862024轉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