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有國旅卡,但不同服務單位
甲到外縣市出差,乙後幾天請特休跟著到,想在甲出差結束後來個小旅行
但擔心一同回程時搶不到自由座或當日櫃檯訂票會拆散夫妻倆
結果乙(請特休)就刷了2張預購高鐵票,慘!!
刷完之後就發現,到時候休假補助費會出現2張高鐵票錢在同一個項目內
若是甲拿票根報支出差費=重複請款...
想到的法子是乙列印休假補助費後,把高鐵那一項劃線修改成1張高鐵票錢
結果就是牽一髮動全身,補助金額、合計金額都要改
人事說,只看過槓整筆的,沒看過修改金額;叫乙去問會計,請問跟會計要怎麼說?
甲說,出差事實符合,他那邊堅持報差旅費,良心不會不安
乙說,如果不能在上頭改金額,也只能放棄高鐵這筆休假補助費了
有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