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助理員
職系:一般行政
名額: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06/12/14~106/12/2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
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國小代收代辦費及其相關費用等事宜。
(二)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相關業務。
(三)國小品行優良獎助學金審核及國小捐資興學表揚等相關業務。
(四)臺北市鄉土教育中心及其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應繳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含自傳300字、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
證書影本、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影本。報名日
期及方式:即日起至106年12月22日(星期五)前檢具應繳表件逕寄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
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廖科員收,連絡電話(02)2720-8889轉6402,以
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小教育科助理員」,經初
審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該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洪股長,連絡電話:(02)2720-8889
轉6369。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談(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報名,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
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重點是工作氣氛佳、主管人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