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假釋期間可否考公務員

作者: 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   2018-03-26 12:00:29
※ 引述《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QfpMhlz ]
: 作者: 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 看板: Examination
: 標題: 假釋期間可否考公務員
: 時間: Tue Mar 13 10:21:28 2018
: 這個問題我已經找了很久答案,可是卻沒有定論,請各位知道的大大回覆,
: 不勝感激,謝謝。我指的是非貪污、內亂、外患等罪行的犯罪假釋。謝謝各位大大。
不知道以下說明,是否認為「可保留至停止任用結束後,再予分發呢?」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按:現為第12條)第2項規定,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
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發(配)任用為公務人員。所謂「依
法停止任用」,依項目子項目要旨解釋事項(配)任用為公務人員銓敍部96年12月31日
部管 四 字 第0962880186號函解釋,係指受公務員懲戒法撤職或休職處分,於一定期
間停止任用或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之情形。爰考量考試錄取人員之權益,於停止任用期
間錄取公務人員考試,得於停止任用期滿再予分發;至停止任用期滿前參加公務人員
考試並獲錄取,嗣於分發時結束停止任用,自得依規定參與分發作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26 12:36:00
這篇解釋有點瑕疵,實務訓練非屬任用實務訓練為考試過程....不能任用是任用法....前幾年有個陸配考上書記,但還在期間內,所以被保留了
作者: 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   2018-03-26 12:46:00
m大的意思是,可以保留嗎?我還以為會直接失去錄取資格那如果直接被分發了,後來被發現在停止任用期間,停止任用後,還能保留原來的錄取資格,等待下次分發嗎?
作者: chao0201 (心緣￾ ￾N￾ )   2018-03-26 16:39:00
當然不行啊,最後就說了要分發時已經停止任用期滿才能分發嘛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3-26 17:07:00
問法律扶助吧 這邊問就算聽到你想要聽的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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