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請教前輩們有聽說過這職缺的
工作環境、同事相處等經驗分享嗎
謝謝~~~
徵才內容如下: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
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電腦操作能力,如備有劇場經驗、展覽經驗或主管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場地使用管理,檔期申請與協調等業務。
(二)辦理展覽、推廣活動、志工業務及出版品業務。
(三)臺北書院、堡壘咖啡及藝文沙龍等委外經營單位之督導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主要是想打聽不知道這樣的條件會不會可能有很多人去應徵,或者有內定之類的~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