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8-04-12 05:54:20政府與軍公教人員的僱用關係 不能類推等同於雇主與勞工
以前當約聘僱人員的時候
為了爭取適用勞基法 卻總是被人事行政局打槍
說什麼 約聘人員與政府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 堅持不能適用勞基法
所以 按照人事行政局的那套邏輯
政府與軍公教人員應該是公法上的僱用關係吧!
這樣自然不能套用民間雇主與勞工的那套遊戲規則
很顯然的 公法上的僱用關係對於軍公教人員的限制
應該比民間勞雇的僱用關係 多很多
而職業是自己選的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沒人強迫你一定要當軍公教人員
或許 走另外一條路 你的人生會更寬廣
※ 引述《cosmo2256 (號暱稱)》之銘言:
: 我也不恥當匪諜的人
: 但是我們理性的想一想
: 現在退休制度已經是基金制 自己必須出錢
: 也就是並非全為政府付出的恩給制
: 這種情形下剝奪退休金合理嗎?
: 別說間諜
: 就算是貪污 瀆職 等等
: 目前也有剝奪退休金的規定
: 各位覺得合理嗎?
: 假如勞工去當共諜
: 假如勞工貪了公司的錢或是不勝職務
: 可以剝奪勞工退休金嗎?(老闆有幫勞工出錢喔!)
: 我覺得一碼歸一碼 犯什麼罪 就判什麼刑
: 該關去關該賠就賠
: 但是問題是關退休金什麼事呢?
: 如果那人有保險金難道也可被剝奪嗎?
: 總之我覺得公務員總是被加重處罰慣了
: 仔細一想根本差別待遇不合理
你說得很有道理,但這是用來勸退待不下去的個人的,不是用來禁止爭取權利的藉口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8-04-12 06:36:00啊......一樓說的很對那美國的公務員是公法還是私法?他們是勞工還是公務人員?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4-12 08:01:00考進來後發現現行制度又被亂改也不能哀(EX.退休制度)?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18-04-12 08:10:00
不知道你在回什麼,公務員的官和基層是不同職業好嗎就跟公司的老闆和員工是不同職業一樣軍公教有困境的只有基層,再怎麼改官都一樣爽,因為改的人就是官,他們不會改的自己不爽的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8-04-12 08:33:00真的 自己選的 以後直接薪水改領22k也沒關係 自己選的嘛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4-12 08:46:00公務員本來就負有比較高的義務,隨之而來應該是比較好的福利,但你看看現在社會氛圍在幹嘛?
作者:
dippper (雲中舞)
2018-04-12 08:46:00青春還給我我就走另一條路
就怕匪諜定義由機關說了算,司法也不願怎麼過問。跟政委合照握手大概就算匪諜預備犯了吧
作者:
ksxo (aa)
2018-04-12 11:47:00講得好像別人的歲月可以重頭來過一樣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18-04-12 11:47:00公法應也有討論空間
作者:
ksxo (aa)
2018-04-12 11:48:00連年資承認問題都沒解決 還敢說你自己選的 不爽不要做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4-12 12:00:00PO文說 職業是自己選的 怕熱不要進廚房 講的對極了 問題是國家在我選擇了軍公教這個職業後改變了遊戲規則 為什麼完全推翻了信賴保護原則?不要說不爽不要做 年資可以重來嗎?青春可以重來嗎?年改時甚麼相對剝奪感?那時怎麼不說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18-04-12 12:07:00zzz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4-12 12:07:00不要當勞工可以選擇當軍公教啊 為何總是兩套標準 請給說法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18-04-12 12:09:00你是蔣幹轉世嗎 專門講幹話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4-12 12:14:00覺得那些話不合理 請指正職業是自己選的 覺得軍公教比22K勞工好 就來當軍公教 不是把軍公教拉下來跟22K勞工比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4-12 12:23:00起床賺300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4-12 12:24:00更何況政府老是選擇性以個案當通案 軍公教以高階當通案勞工以22K個案當通案
所以老闆可以說ㄧ個月給你35K,你工作後砍到22K,老闆沒錯,你不爽不要做啊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8-04-12 13:58:00
所以勞工今天被壓榨也不要哀阿 自己選的阿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8-04-12 16:26:00這文真是幹話之典範,共勉汁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4-12 18:12:00這件事沒有信賴保護的適用 但欺軍公教太甚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4-12 18:18:00目前是不改初衷阿,連起床賺300都不行的說,如何?現在就是在講要比較就比較,不是說好公平正義嗎
作者: neoleo (心傷已久...不捨) 2018-04-12 18:46:00
照這個邏輯,勞工被老闆壓榨也不要哀啊
作者: Alphaz (@@) 2018-04-12 19:39:00
PO文打自己臉 厲害厲害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8-04-12 22:22:00古狗一下id就知道不用認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