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單位加班申請,人事說要有2要件:
1.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線上打卡紀錄
問題來了,
辦活動的時候不可能坐在辦公室電腦前打卡,
場佈的時候當然也不會坐在電腦前,
接聽民眾電話或在其它科室討論公務的時候,也無法時時刻刻盯著差勤系統的時間,等秒
數登入系統打加班卡
人事室說沒有打卡紀錄就只能送忘刷,
可是我不是忘刷,
我是因辦活動或服務他人,
無法在可刷卡的時間&地點線上打卡
人事表示沒有線上紀錄,就無法檢核是否有加班事實......
(我以為提供紙本簽到,或是有人證、事證證明當下正在執行公務,就可以解釋加班事實
,但偏偏人事只認電腦的紀錄......)
請問大家,這種情形要怎麼解?
國教署的線上差勤系統真的問題很多,
請問有什麼管道可以客訴?
p.s 我們的單位加班只能換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