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退撫金沒入口袋為何要扣所得稅?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8-07-13 12:32:42
原來這個問題這麼多先進早就知道了。
覺得現在公務員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所以也都沒有發聲。
我也是近日來才發現這個BUG
首先我們來看勞退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其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再來比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第2項規定:
前項退撫基金費用按公務人員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
百分之十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公務人員繳付百
分之三十五。
直接略過綜合所得總額這段。
光是這裡就可以看出勞工自提部份不重複課所得稅,
而公教則需〝重複〞課稅。
估狗了一下,
有人說公教是課稅在前,免稅在後(退休金不用繳稅);勞工則相反。
我們來看看是不是真的相反?
所得稅法裡規定的退職所得並沒有分公或勞,
且107年度的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是78萬1千(平均月收入65083.333)
另外各項所得未超過各項扣除額總額(37萬8千)也免稅。
基本上實際情形應該是公勞退休(職)金都免稅。
(有勞工退休後領退職金有繳稅的嗎?)
那就沒有什麼『課稅在前,免稅在後』或『免稅在前,課稅在後』的問題了吧??
為什麼我們自提4.2%左右(實質提撥)的這筆錢要被扒兩次皮?
何況國旅卡的16000,也是全數逼我們花出去,再用補助的方式多扒一次綜所稅??
根本沒有入袋的東西,怎麼可以算全年所得再扣稅!?
根本強奪豪取!!!
我沒有找到財政部在政策參與平台上的回覆,
不管他回覆什麼,絕對都是他媽的沒道理,連我在國稅局裡面上班的朋友,
自己都覺得很荒謬不公平。我們的自提4.2%甚至被規定沒有選擇一定要繳!!!
這根本可以釋憲了吧!?
※ 引述《L046 (小強)》之銘言:
: 報稅的季節來了,該繳的1毛少不掉,
: 但明明沒領那麼多,為什麼所得稅要繳那麼多?
: 尤其是退撫金根本都沒進口袋,還要被課所得稅?
: 而且這個退輔金還是注定會破產,根本領不到的!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7-13 12:35:00
當然要扣稅阿,這是唯一證明他曾經存在的時刻
作者: treee (treee)   2018-07-13 12:36:00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7-13 12:36:00
還可以拉高薪水,促進對立,一舉三得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8-07-13 12:56:00
先推鼓勵勞工自提,是真的繳稅在前 or 繳稅在後,那是唬你的 (政府的可信度,呵呵)至於釋憲......因為軍公教沒有「自提」,無從比較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8-07-13 13:07:00
每月的退撫費用其實就是相當於勞退新制的自提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8-07-13 13:29:00
你可以提提看釋憲呀~也許大法官自己也要扣稅會挺你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8-07-13 13:41:00
下一篇 為什麼公務員沒有免稅伙食費?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8-07-13 13:42:00
聲請釋憲需要有終局裁判才符合程序,所以是繳稅季的時候跟財稅局打官司嗎?還是什麼程序有人知道嗎?打錯,國稅局。\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8-07-13 14:05:00
因為五月所得稅你已經報完了,所以我猜程序可能如下《不保證對》首先你先寫份申請書向申報的國稅局主張五月的所得不應納入退撫費用,並附上理由然後沒意外你就會收到否準函,這時就能走複查,訴願,行政訴訟,大法官釋憲的路了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8-07-13 17:27:00
哈哈哈難怪一堆死在沙灘上的。這時候不得不佩服林若亞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18-07-13 19:43:00
高調,政府是最大的騙子,根本領不到錢
作者: ksxo (aa)   2018-07-14 00:30:00
公務員不合理的還有很多啦 剛考上4個月無年資 要繳國民年金這在勞基法來說都是誇張的違法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7-14 08:24:00
我兩年沒有年資 嗚嗚嗚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18-07-14 12:25:00
等我退休來出一本書,政府如何苛刻公務員最大的慣老闆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8-07-15 01:29:00
不公平的待遇一堆啊...
作者: chao0201 (心緣￾ ￾N￾ )   2018-07-15 09:30:00
到時候酸民就來說你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lurk (聽你‧聽我)   2018-07-17 16:47:00
這議題去年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有提過,財政部已回應,關心的板友可先了解該部回應論點後再提,相信此板很多人都願意去附議!
作者: vfhiroki (HAHAHA)   2018-07-23 09:52:00
強迫繳退撫基金應該也可以釋憲財產權 ,根本不想領希望至少不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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