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警闖校園公審幼童 檢察官道歉:一時言行失當
編輯 方佳琳 報導
2018/07/2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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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疑似不滿女兒遭到霸凌,日前率警跑到幼兒園「辦私案」,引起
軒然大波,據《聯合報》報導,林俊佑今天發布道歉聲明,向長官、同仁、小朋友、家長
、家人朋友及兩位小隊長致歉。
林俊佑提到他發現女兒長期被同學霸凌,導致身心不穩定,受傷並有幼兒憂鬱症的徵兆,
然而園方的消極處理,讓他一時情緒失控而言行失狀,林俊佑解釋由於自己來自外地,友
人不多,才會找上平日的工作夥伴兼當地好友的休假員警,一同前往學校了解情況。
最後他表示進入幼兒園與校方溝通是身為家長的權利,更非侵入住宅,他對於自己一時的
言行失當,造成小朋友與其家長之困擾,甚至損及檢方形象,感到相當抱歉,也強調自己
日後會積極面對處理後續事宜。
林俊佑道歉聲明全文如下:
首先,我要向長官、同仁道歉,因為我的行為失狀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其次,要向小朋友
以及家長道歉,因為我一時氣憤而對小朋友語氣失之過眾;此外,向親愛的家人朋友道歉
,抱歉我讓你們失望、難過;兩位小隊長,連累了你們,我深感不安難捨;最後,向廣大
社會大眾致歉,引起社會動盪不平之氣,我深感遺憾。
事情發生的緣由,是我發現女兒長期被同學霸凌致身心不穩定,受傷並有幼兒憂鬱症之徵
兆。而園方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可能參與其中乃至包庇,一時情緒失控而言行失狀。而因
本人來自外地,友人不多,乃找平日工作上夥伴兼當地好友的休假員警,一同前往學校了
解,並依照雙方合約(網路上即可找到之定型化契約)所賦予之異議、協商等權利,向園方
要求說明。過程中園方或故意曲解或誤解契約內容,而對調查該霸凌事件之態度推諉,難
以溝通,對於事件處理無望,因之悲憤莫名、失神,以致有失態並與對方乃至與小朋友交
鋒之不當言論,實感抱歉,然本人絕無恐嚇、強制之犯意,而進入幼稚園與校方溝通是身
為家長之權利,更非侵入住宅。另蘋果日報所拍攝指稱之”被罵女童”照片,實係本人女
兒,並非其同學,該媒體報導有誤,特予澄清。
本人因急於保護家人,一時言行失當,造成小朋友與其家長之困擾,甚至損及檢方形象,
深感抱歉,本人願積極面對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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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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