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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銅牌紀淑如浮報敘獎仍未回應 流出公文警官遭記過
107-08-30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
奧運跆拳道銅牌高雄女警官紀淑如疑浮報敘獎,遭警政署撤銷其中六百零八次嘉獎,並遭
記過二次處分,相關承辦人也受懲處,直呼「有點冤枉」。紀淑如今天請休假,連加輪休
,下周一才上班,今天他仍未對回應此事。高雄市警局則認為,這份行政懲處公文是內部
文件,今天對傳出公文的警務員記過二次,並調往其他單位服務。
高雄市警局將紀淑如「不當獎勵」違紀懲處案,昨天以「普通件」公文,傳到各相關人服
務單位,其中有受文單位承辦人一見內容,發覺有人遵照長官指示辦理敘獎,反而連帶遭
申誡處分,便將這份公文傳給同事。這名承辦人表示,他只是希望這件違紀懲處內容,可
以讓同事「借鏡」、「參考一下」,對將來遇事應該才知道何處理,但因傳送內部公文有
相關規定,自己一時「沒想到那麼多」,願意承擔這項行政責任。
高雄市警局認為,承辦人員對機敏公文未能謹守分際,也未善盡重要公文保管責任,違反
「警察機關使用即時通訊軟體注意事項」規定,未經許可,自工作取得訊息、文件資料或
千物不得洩漏、張貼、傳播或以其他方式散播,認為「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才對這名
承辦人記過、調地。
紀淑如去年在高雄市警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當所長,一年敘嘉獎高達八百四十四次,警政
署調查後,撤銷其中六百零八次嘉獎,她與已退休的仁武警分局前分局長李金龍,在「不
當獎勵」違紀懲處案中也被記過二次,連帶另六名承辦單位主管及承辦人也被申誡一至二
次。
「都因為聽長官的話才受處分;如果沒聽,反而不會有這樣的結果」紀案受連帶懲處的員
警說,依相關獎勵計畫,員警表現出色,有些除了警政署有獎勵,名列前幾名,市警局或
分局也有獎勵,並不獨厚某人;去年紀淑如在維修或處理監視器及毒品查緝工作,呈報敘
獎,因有同事認為「無實際出力」或「敘獎不符及重複敘獎」,開會時遭到責備,認為所
長仍有督辦成效,要求配合敘獎,才遵照長官指示敘獎,「真的有點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