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簽文,因人事室承辦人計算錯誤,
104年度溢領之7天不休假加班費須繳回。
隔週又發現102年度少給7天休假,
但人事室口頭告知年度未休之休假不予補發。
(因102年度的應給休假日數為14天,故沒有請錢的爭議)
請問真的無法爭取補休嗎?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8-09-04 21:29:00102少給7天,國旅卡的8000呢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04 21:45:00多給你要追回,少給你是你自己放棄,我們的老闆真的hen棒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8-09-04 22:13:00
你要跟人事室對槓逆?你爭取不就要人事室承認疏失.....
ㄜ有疏失就承認啊損害他人權益是事實雖然我們人事也超常犯錯然後不承認拉
一樓的國旅卡是對的 但原PO人事也是對的超過14天才有所謂不休假加班費 但原PO人事忘了休假可以保留二年到104年 所以這錢要不要收回 真的難說的很哦!雖然保留的假不能請不休假加班費 但你可以主張你104先休的假是屬於保留的假 後面才是休當年度或103年保留但有沒有超過14天就還要確認 我猜如果104年有21天 應該有超過14天的部份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8-09-04 22:51:00102年國旅卡1萬6 還不用被尻洗限制觀光旅遊額度 虧大了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8-09-04 23:19:00102年休假天數14天屬於強制休假應該沒辦法保留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8-09-04 23:21:00人事就是廢過太爽連本質都不會做
嗯 因為原PO實在也沒講的很清楚 所以只能這樣猜應給14天 似乎也無法保留也是對的
作者:
a123 (努力)
2018-09-05 01:24:00就算爭取休假也不會變補休
作者: Musasi (以無所得故) 2018-09-05 07:25:00
不醒人事
作者: pencilchiu (中山。西灣) 2018-09-05 20:01:00
謝謝版大們提供意見~我已經準備上簽了。不過聽同事說,如果人事室寫反對意見,首長就會批“““請依人事室意見辦理”希望把休假還給我 QQ
作者:
kenlll (遊星)
2018-09-07 22:06:00就說102的假保留到104年 104休的是保留假 主張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