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ymco9999 ()》之銘言:
: 小弟今年考上公職,目前服務於地方法院的收發室,主要是登錄當事人資料
: 這個工作在11月後只有我跟一位約僱,但絕大部分是我處理,該約僱有其他任務要做
: 我是有慢性疾病的身心障礙者,必須每個月回診1-2次追蹤,醫院週六沒有看診,都在平
: 日日間,看來在無別的方案下只能請假。如果看診只需要半天,還可以在剩下半天上班時
: 間處理案件,但有時需要全天請假
: 雖然公務員依照規定可以請假,但我這類的工作性質請假的話,下次上班積案量增加,而
: 法院不少案件具有時效性(像是強制執行),每天都有案件進來,有點擔心沒辦法如期完
: 成登錄送交各分案室
: 而且其他同事也很多案件要處理,不可能把我的登打案件都丟給別人,感覺請假處罰自己
: 跟其他同事
: 想說遇到工作性質跟經常性請假衝突時要如何處理比較好?可否給些建議
: 簡單就是制度上允許,但實務上有困難的情形
很簡單啊....
"自己花錢請小幫手工讀生,不然就是找你家人一起來幫你解決"
薪水,每月你領.
工作,你做不完?
既然你自己的毛,造成自己工作做不完,
那不就表示 你的薪水應該領得很心虛???
就把薪水拿出來 解決事情.
就像上面篇在講學校老師
知道嗎,老師請假,或者是校護請假(管你是病假還是休假還是事假)
可是 "自己私下掏腰包請人來代課/代理"
老師還好,頂多事後反過來幫同事多代點課,賺回來
可是校護呢? 抱歉.....沒有這麼好康.
現職校護是公務員,不能兼職,不能到別的學校去代理校護,
而且每個學校上班時間都一樣,因此校護不可能互代......
於是只好$$找外面私人醫療院所的護理人員來幫忙顧保健中心.
(親人分享經驗)
另外,在下也曾看過,同事找老公/老婆 晚上/假日 進來幫忙的
OK ? 沒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