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28 22:30:00銓敘部講幹話罷了,因為你沒先取得人總同意,你也用不了非現職,你機關若沒有取得同意,好啊,你招到一個非現職OK ,報銓敘部,你有人總無候用人員,可機關遴用非現職的同意函嗎??報審被打槍,會很慘的好嗎~~~~至於技巧,就很有趣啦....主管職 就可以直接遴用非現職人員,因為"無待分發人員"至於ez大講的應該是 局力 0980063156那個函吧對啦,真的是幹話,人總完全撇得很乾淨因為他跟你機關講 "你們不要寫 限現職人員啦,要公平"然後,這份函的前一個說明卻是 如遴用非現職人員,除要查候用人員名冊,還要經過分發機關同意,才可以通知當事人如果隨便通知遴用,"機關請自行負責"反正,公文就是這樣子,講的是 "不宜",毫無拘束力你宜了,但是包了,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