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簽下去了.....
: 不過,是 公投增加的選務人力(公文寫的)
今天剛好看到一則新聞寫說
...截至9月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人員缺額有2萬多名,
公投選務人員缺額更超過6萬名...
不理解為什麼選舉選務人員的缺額跟公投選務人員的缺額是分開算?
一般不是一間投票所有1個主任管理員+1個主任監察員+m個管理員+n個監察員
每個管理員及監察員要負責什麼業務當天分配
那這次是徵人時就已經把管理員分成選舉管理員及公投管理員嗎?
那當天選舉(公投)管理員就只能負責選舉(公投)的工作這樣嗎?
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還是維持1間各1個嗎?
還是有增加為各2個(也分選舉主管及公投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