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民眾常來電詢問事項,回答不如他的想法就破口大罵,且常跟市長室或監察院檢舉,
連科長也被他狂罵。
直到上個禮拜不小心被我接到他的電話,他要求解釋法條,我解釋完與他獨特想法不同,
他就暴怒,說法條不合理,還要求我重複念法條給他聽,並不斷威脅不念就打電話給市長
,要市長叫我念之類的,電話中也一直說他要錄音等等,有鑒於本單位前陣子有同事掛了
民眾電話,民眾殺來辦公室當面要求他道歉,所以我始終沒有掛他電話,想請問各位先進
幾個問題:
1掛民眾電話,若被長官要求道歉但不道歉,是否有什麼比較站的住腳的原因?
2民眾告知電話錄音,而我也已告知不允許錄音,但是否也只代表他的錄音檔無法律效應
?
3若無法上簽往後本機關不接受此民眾陳情,是否還是必須繼續接這個民眾電話?(之前
經歷過現場稽查同仁在他家外等他換衣服半小時、他直衝市長室要求本單位換管區承辦及
辱罵科長等,都沒被列為不受理陳情對象)
4若無法對此民眾做出任何反制手段,各位先進可否提供一些排解情緒的方式?
5另他要求我念法條我不念請他自己上網查,他詢問中央某單位電話及分機,我查了總機
並請他自己打總機請他們轉接,以上兩個做法是否事後會站不住腳?(註:從頭到尾我口
氣都非常親切並加了許多請和謝謝)
6最後一個問題我最想問的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這麼卑微?為什麼他如此濫用行政資源都沒
有關係?
本單位是容易碰到負面情緒及陳情案的單位,但我第一次遇到這麼無理取鬧的民眾,他從
打電話那一刻起就不是打算得到答案,而是羞辱公務員!!!((聽說還是老師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