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各位大德請益,大約一個月前廠商親送紙本公文(沒有簽收簿),廠商拿去收發,
收發按照慣例先給承辦過濾(所以還沒簽收),承辦看過再拿去給收發簽收~~
現在問題是,廠商親送的10張公文中,有一張會衍生罰款的沒掛到號~~不見了
已經請收發/承辦都找過,該公文都石沈大海~~
因為該文罰款是每逾期一天就衍生一次罰款且無金額上限....
廠商以電腦檔「建立時間」證明,他確實跟其他公文都送了
收發說他是10張公文一起退給各承辦,他有印象又不是很確定有該份公文
承辦說,有也不是很確定廠商那份文有沒有送...
因為目前沒證據可證明廠商有送,也沒證據是收發過程出問題
我個人是裁示先罰再調解,但是機關首長擔心履約調解反而把事情放大(因為要去某會)
請問各位有遇過這種事情嗎?
以往是如何處理?
該廠商在機關履約績效尚可,過去是該送的都有送~~
收發那邊是比較散,曾經搞丟過公文,過半年無意間找到XD
現在廠商是在喊冤~~他說不願意不明不白被罰款
我個人是亡羊補牢,規定我這邊所有公文親送,一律拿登記簿給收發簽
這件事情三方都沒證據,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請益各位大德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19-01-25 21:51:00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有舉證責任,我覺得廠商需要證明到收發確實有收到才行喔,但本人非法律背景 嘴砲一下而已XD
我覺得承辦看過再送去給收發文收文很怪…無論如何民眾或廠商想送什就送什麼 還搞什麼承辦看過再送 比較謹慎的作法都是親送文件的話 會把文件第一頁影印上面蓋收文章交給廠商收執 或是你們家有確實登記在登記簿遇到這種狀況你才請對方舉證或根據登記簿前後證明根本沒收到該文 弄到這樣才來問怎麼辦 其實方法已經有限蓋收文章或登記簿都是收文應該要作的事
廠商掛文時,有沒有確認全部都有掛到現在變成你要幫他承擔確實有掛文佐證之責任嗎?
兩個律師的說法差很大,一個建議開罰,一個建議再找主要是之前真的有公文不見,隔了幾個月收發拿出來~~文書作業搞成這樣,我還真不知道怎麼收好勒
作者:
Amilous ( )
2019-01-26 01:00:00正常都收發先收文 承辦覺得有問題再退文請廠商再掛文吧然後整件事還有一個可能 承辦10張公文都拿到了 但正好衍生罰款那張搞丟了 過濾過到遺失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1-26 06:44:00承辦沒收到文與收發沒收到文,我覺得這是二件事,事實上承辦人就是沒拿到掛文號的公文不是嗎,所以依法處罰沒有問題,至於廠商主張文給收發了,那就是他跟收發的事了。其實如果不考慮什麼文給承辦看過再給收發那段,整件事就是這麼單純承辦蠻衰小的,被收發拖下水。如果是我我就嗆收發,文我有先看過又怎樣,收文是你收的不是嗎?關我屁事想把我拖下水那就拿簽收本出來證明我有簽收文啊,X!
作者:
chauling (chauling)
2019-01-26 08:51:00掛完號的公文承辦人沒再核對裡面重要的資料 等到一個月後才發現也蠻扯的...
都電子公文系統的時代,有掛文號系統就會有記錄吧(即使是紙本),沒,沒記錄一般就是沒掛到文號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9-01-26 12:45:00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loking (J)
2019-01-27 16:07:00罰吧 看起來就是沒送 送10張 應該不太會只遺失其中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