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公教兩樣情!沒生雙胞胎 爸媽不能同時請育嬰假
2019-02-02 16:43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即時報導
勞工哭哭!勞動部去年放寬規定,若父母同是就保被保險人,且同時撫育2個以上未滿3歲
的子女,就可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銓敘部、教育部也分別
在10月、12月放寬公務員、教師的育嬰留停規定,但唯有勞工因限定生雙胞胎才能同時請
育嬰假,導致後續津貼領不到,讓勞工大嘆兩樣情。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考量育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的父母,
若只有單方照顧小孩會手忙腳亂,因此放寬讓撫育雙(多)胞胎的受僱者,如有親自照顧
需求,也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規定的「正當理由」,可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
薪;同期間還能分別以不同子女名義,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黃維琛坦言,考量勞資雙方衡平,若夫妻都在同一間公司受雇,同時申請育嬰假恐讓資方
措手不及,去年放寬只限定於育有雙(多)胞胎的父母,能以「正當理由」辦理育嬰假,若
擁有2個未滿3歲的小孩,即使小孩只有差1、2歲左右,就不在「正當理由」範圍內,沒辦
法同時留停。
不過,因不少民眾反映,勞動部預估年後著手檢討,預計再放寬規定,讓勞工跟公務員、
教師享有等同的育嬰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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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去年函釋放寬若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的雙胞胎子女,父母可同時請育嬰假、領育嬰
津貼,但若非雙胞胎或多胞胎,則不在適用範圍內,與公務員、教師的福利大不同。圖/
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629376
還是有家庭父母都想要同時申請育嬰假的,還好公務人員有這項福利,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