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收到錄取教育中心的約用人員,有爬文關於約聘、僱、用人員的區別。但我看到一些關於約用人員的文章討論關於約用人員的任職時間都不固定,在專案結束後可能會被解僱。
請問一下,我當初應徵時,政府的求才資訊沒有提到雇用期限,那麼這就是表示這份工作是除非自願離職才會解除雇用嗎?
另請問,此業務是負責補習班、幼兒園的稽查工作,會很頻繁的需要跑外勤嗎?因為當初人事通知時告知我需要頻跑外勤,但單位主任卻告訴我只是偶爾...
另外當初網站有告知教育中心這個職缺需要假日輪值及配合夜間活動加班,請問這個頻率會很頻繁嗎?
麻煩大家回答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