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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卅四噸疫區肉侵臺 海關官員撤職
108/02/17
唐隆生經檢舉仍護航 被停任公職二年 判刑十年半
〔記者吳政峰/臺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出口組秘書唐隆生,被控利用職權幫助肉品業者「森之鄉」,長期走私口蹄疫疫區肉品侵臺,數量高達卅四噸,被檢舉後仍持續護航,終被查獲。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認為情節重大,判撤職並停任公職兩年;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去年更一審判刑十年半。
判決指出,唐隆生為已故北聯幫幫主唐重生胞兄,任職臺北關稽查組,負責查緝管制進口物品,當時日本被列為口蹄疫疫區,依法不得進口牛肉,他竟收受「森之鄉」負責人張之群(判刑五月、緩刑三年確定)賄賂,從八十九年起護航張男走私日本松阪牛肉來臺,到了九十五年才遭人檢舉,惟不了了之。
利用職權助走私 內部人員看不下去檢舉
九十七年,唐隆生繼續替張護航走私牛肉,內部人員看不下去,隔年向桃園地檢署檢舉,檢方蒐證後,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將甫抵臺的張男攔下,查扣未申報的和牛,進而搜索唐的住家及辦公室,查扣相關事證。
經查,唐隆生收賄共有三階段,第一階段是負責稽查組X光儀器檢查時,刻意選擇張之群從日返臺的班機查驗,忽視張的行李內含數十公斤的冷凍牛肉,放水長達五年,每次收取賄款六萬元。
第二階段為九十四年起,航空公司開始限制旅客託運行李重量,不少地勤向唐抱怨張之群的行李過重,兩人改以隨身手提行李走私牛肉,張下飛機後,於行李領取轉盤附近等唐隆生,再一同出關,執行檢查業務人員看唐陪同,基於同事情誼不會檢查張,但此方式攜帶的肉品較少,賄款降為三萬元。直到九十五年內部檢舉,唐才收手。
第三階段是九十七年到九十八年間,兩人以相同手法走私和牛,賄款降至二.五萬元。
檢方認定,八十九年六月九日至九十八年十一月廿七日期間,唐隆生護航日本走私牛肉進口一一三三人次,總重計三萬四○九○公斤,金額高達一億三六三六萬元,收受賄款九二二萬五千元,不過更一審認定的賄款減為二七七萬,判刑十年半、褫奪公權五年、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