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這邊也遇到要收回薪資的問題
因為本單位很久才會有一次人員異動的情形
所以只好參考版上n年前的文做研究
想要請教各位依照版上這個留職停薪例子計算
回收金額的算法:公保、退撫收整月;健保不收;加收11個月公保費
(19775+18910)/31*26=32445,32445-495+5445=37395
無法解出36900這個金額@@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版友幫我看看是否哪裡有錯漏?
另商調離職是否慣例上退撫收整月、公保收破月、健保不收?
感謝各位!
※ 引述《vbest (vbest)》之銘言:
: 我8月6日起育嬰留職停薪生效,
: 昨天出納打電話來跟我說要追回的8月份薪資金額我覺得怪怪的
: 想請問一下知道的人
: 我的薪資是
: 薪俸額19775、專業加給18910
: 公保費495、健保費495、退撫1661
: 出納跟我預收接下來11個月的公保費共5445元
: 跟我說總共要繳回36900元
: 請問金額這樣對嗎?
: 因為他薪資似乎試算到8/3,但應該要算到8/5?
: 再請問退撫基金扣整個月1661是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