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臺灣人,在國外工作,因為簽證問題沒辦法回台辦理結婚登記,只能我飛過去結婚
,想請問:
1. 因為他無法回台辦理結婚登記,我的理解是在臺灣我們的婚姻並未成立,那我還可以
請婚假嗎?
2. 我想直接請婚假過去結婚,但開始請假時尚未結婚,他也無法跟我一起回來,那我可
以提前請婚假嗎?若可以,婚姻成立是指我們在國外登記的時間嗎?只要我請假後的10天
內結婚即可?
3. 我是否必須拿國外的結婚登記證明去辦事處公證後,再回國辦理登記?可以自己一個
人去辦理登記嗎?
4. 如果不能提前請婚假,那我先請其他假別出國,待在國外結婚登記後,把結婚證明傳
回臺灣,請同事代請婚假,這是可行的嗎?
以上,煩請各位解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