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臺灣人,在國外工作,因為簽證問題沒辦法回台辦理結婚登記,只能我飛過去結婚
,想請問:
1. 因為他無法回台辦理結婚登記,我的理解是在臺灣我們的婚姻並未成立,那我還可以
請婚假嗎?
2. 我想直接請婚假過去結婚,但開始請假時尚未結婚,他也無法跟我一起回來,那我可
以提前請婚假嗎?若可以,婚姻成立是指我們在國外登記的時間嗎?只要我請假後的10天
內結婚即可?
3. 我是否必須拿國外的結婚登記證明去辦事處公證後,再回國辦理登記?可以自己一個
人去辦理登記嗎?
4. 如果不能提前請婚假,那我先請其他假別出國,待在國外結婚登記後,把結婚證明傳
回臺灣,請同事代請婚假,這是可行的嗎?
以上,煩請各位解惑了,謝謝~
作者: LINKOUKID (LINKOUKID) 2019-06-03 21:10:00
純好奇 台灣人什麼狀況下會因為簽證無法回國啊?
作者: kevinufl 2019-06-03 21:21:00
一回來就會被抓去當兵?
作者:
sichi (希奇)
2019-06-03 22:38:00不覺得問結婚版或異國婚姻比較有可能問到?
作者:
pointa (偌痕~*)
2019-06-03 23:00:002.依行為地法,溯及登記時生效 3.可請駐外館處函轉或自己一個人隨便找間戶政事務所辦 4.可以,但委託書要外館驗證另外記得文件全部要翻譯成中文經外館驗證才能辦
結婚之日前10天就可請婚假,你問一下證明應該本來就後補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1.09.21.七十一局參字第27541號書函可以在國外結婚你問一下你們家人事要附哪些文件婚姻效力是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該國承認你的婚姻,我國就承認,但還是建議辦理結婚登記免去一些麻煩
作者:
xoxilxil (碎挼花打誰)
2019-06-04 12:15:00可以直接打去問戶政事務所登記的部分啦 婚假要問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