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休假年資併計問題

作者: meocemp (松羅湖)   2019-07-06 17:56:44
※ 引述《CPBL (^^)》之銘言:
: 小弟最近剛商調單位,
: 遇到休假年資併計的問題,
: 想跟各位討教一下:
: 之前銓敘部有個函釋:
: 根據新法規定,106年始任公務人員者只有12大類年資才可併計休假,
: 但106年前已經核定有案的年資繼續維持。
: 目前小弟的年資如下:
: 102年9月~105年12月 (A)交通部下某國營事業 (純勞工身分,保勞保)
: 105年12月~106年11月 (B)財政部下某國營事業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保公保)
: 106年11月~107年3月 (高考考上,訓練期間,不計年資)
: 107年3月~108年6月30日 C機關任職
: 108年7月1日~ 商調至D機關任職
: 問題來了:
: 當初B單位有併計我A單位的休假年資,
: 高考考上分發C機關後,
: C機關亦有認定我A單位的休假年資,
: 所以我108年度年資滿5年,核給12天假 (14*10/12)
: 現在轉換為D機關,
: 認為我A單位休假年資的資格不符,
: 人事的理由為B單位不是函釋裡面所謂的公務人員。
: 因A單位的年資有3年多,被取消掉對我影響實在巨大 (包括休假/國旅)
: 小弟想跟各位前輩討教的:
: (1) D機關的理由是正確的嗎?
: (2) 小弟目前有甚麼方式或作法可以嘗試保住A單位的年資?
: 再麻煩各位前輩多多提供意見了,非常感謝。
現在 高考 不是都要綁3年4個月
為何一年多就可以由c商調至d機關?
煩高手指點
感恩
作者: w067fse8 (winDPig)   2019-07-06 18:00:00
同一個主管機關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9-07-06 19:42:00
看得懂法條就不會問這問題了
作者: domego   2019-07-06 20:22:00
進入公部門很多時刻考的是國文造詣及數學能力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7-07 08:51:00
因為愛
作者: jonnylee (jonnylee)   2019-07-21 08:22:00
A單位感覺是研替,實測研替無法計公務員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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