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航廈爆收回扣處長認了有拿錢 陽台還被搜出70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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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21:2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工程處長林文楨與吳姓、李姓工程師,涉嫌利用2017年至2018年間二航
廈擴建工程向承包商收取上千萬元回扣,由於二航廈頻傳漏水內部人認為施工品質太爛出
面檢舉,檢調昨日搜索時還在林住家陽台找到70萬元現金,法院今下午依貪汙治罪條例等
裁定林、吳均收押禁見。
據了解,2015年底二航廈剛開始擴建不久,桃園地檢署就接獲線報展開監控,期間又陸續
有內部人因二航廈漏水認為施工品質太爛,檢舉林文楨(58歲)、吳姓(45歲)及李姓(
38歲)工程師等人,長期接受包商賄款供養,質疑發包資金被挪去行賄,才導致工程品質
不彰。
檢調密集監控兩年多,查出2017至2018年有5件標案可疑,林涉嫌洩漏底價、變更追加預
算及浮報工程價格,單次最高曾收取高達600萬元賄款,檢調雖形容林「很敢拿」但也相
當小心,收賄後不曾留下紀錄,檢方正全力釐清金流及不法所得,不排除還會向上發展。
桃園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清晨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將林文楨、吳姓工
程師聲押,李姓工程師諭令5萬元交保,其餘18名被告包含廠商、白手套等有11人分別2萬
至30萬元交保、7人飭回,另外14名證人訊後請回。
桃園地院今下午開聲押庭,據悉林已坦承部分犯行,但吳仍全盤否認,也主張非公務員身
分,朝背信罪方向辯護,但法官最終未採信,認定林文楨、吳男涉犯10年以上重罪,嫌疑
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均裁定收押禁見。
心得:雖然貪汙治罪條例根本是違憲的法律,但都當到處長了到底是有多缺錢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