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5日要補上班,如果10月4日娩假請畢不回來上班,就要從10月5日接續請假。
* 如今年仍有強制休假天數(14天內休假)未休,可先休完。
* 加班補休因現在補休期限均為1年,可自行斟酌是否先補畢。
留職停薪:假設無其他假,則自108年10月5日起至109年4月4日育嬰留職停薪計6個月。
=> 使用表件:各機關規定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申請書等
公保:選擇繼續加保,自付保險費部份並得選擇按月繳給機關,或遞延3年繳納。
津貼為留停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60%,108年1月1日敘460俸點,沒有
跨年變俸問題31,355*0.6=18,813元沒錯。
=> 公保育嬰留職停薪選擇續(退)保同意書
=> 公教人員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書
健保:經原投保單位同意後可繼續加保,自付保險費由健保署直接寄給當事人並得遞延三
年繳納;或依附有職業的配偶;或至戶籍地公所投保。
=>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或
=>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
退撫基金:可選擇退出或繼續按月繳付退撫基金給機關(全額自付,包含公提自提)。
=> 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選擇書
年金改革後選擇繳付退撫基金否划算請自行衡酌,尤其像這種要全額繳付的年資,在舊法
時代就有人嫌太貴只買部份年資(買不起全部),而將來法規會再怎樣修改,也沒有人可以
預料或保證。
※ 引述《change26 (阿奇)》之銘言:
: 最近要請半年育嬰留停
: 但本單位是個20幾人的小單位
: 人事大姐丟了ㄧ堆表單給我,要我自己確認和填寫,她說沒有辦法去記這麼多
: 之前同事(新人)申請育停,因為差幾天
: 所以無法請領津貼
: 但人事就都不管她說那要她自己去看
: 她後來就在沒有津貼的情況下請了育嬰假......
: 有先自行計算,想拜託各位幫忙看對不對
: 我是8.6生小孩
: (今年2月晉本俸1級為薦7本俸4級0460俸點)
: 因爲要加入颱風假
: 娩假是8.6-10.4
: 請問
: 1.育嬰假期間(半年)是108.10.7-109.3.9嗎?
: 2.留停津貼請領書中的「平均保俸額」是 31355及「每月津貼金額」是31355*0.6=18813
: 嗎?
: 對嗎?
: 非常非常感激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