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事件洩漏了20幾萬的個人個資,欄位包含身分證字號、姓名、服務機關、職務編號
、職稱。
洩漏機關要做的事就是要通知當事人,目前看到的是銓敘部在自己的網站放了一個公告,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6144&Index=1
問題是這樣真的算是有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我覺得應該很多人不知道有這個公告。
另外當事人依個資法第28條,可請求賠償,非財產損失可請求500~20000元(比夜市卷還划
算呢),20幾萬筆每筆500,至少高達1億元!
不知道20幾萬人中有沒有人請求賠償呢?
蠻想知道這次事件,中央機關的作法實際怎麼樣,可以當作未來各機關的典範,畢竟國家
的資安就是一堆paper work,中共要是真的出動國家級駭客,各機關的人跟技術感覺根本
無法全面阻擋
另外還要大家多捧場國內廠商,我是覺得比起國內廠商,google的安全性真的讓人比較放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