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現在高考升到薦七,然後去考其他特考(例:外交特考),如果考上成為了外交領事
,職等是重新薦六開始還是接續薦七呢?
一個問題,感謝回答。
作者:
snowcs (abow)
2019-11-25 11:45:00限調期滿 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薦七 未具=>薦六好像只有新聞傳播可以調
作者:
BBMak (毋通躊躇行落去)
2019-11-25 13:16:00推樓上,還有僑務行政似乎也可以。其他都要從薦六等一開始
作者:
acould (阿褲)
2019-11-25 14:29:00抱歉亂入,請問這種情形俸點帶得走嗎?
你自己都講理由出來了,兩個職位工作內容和能力需求相差過大,那為什麼職等要可以帶過去?
作者:
iLtz (噗~)
2019-11-25 18:51:00要具有新職擬任資格才能提敘。職系完全不在同一職組,也沒有得單向調任的規定,就不算具有擬任資格。
作者:
BBMak (毋通躊躇行落去)
2019-11-26 12:46:00俸點也是要符合職系相近、職等相當的規定
教師待遇條例只要職等相當就能提敘薪點,要請立委修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