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是看退休金的條件
還有生活的節奏 選擇當公務員
結果這個政權
側翼污名化我們職業- (現在還有國小同學以為我們有18%)
砍我退休金 直接變成65歲才能領
說沒錢弄一堆錢沾也是年輕公務員在扛
各單位猛塞某黨自己人
那些人進來也不是在做事的
深深覺得這政權沒在尊重文官體系的...
現在生活節奏也沒了
假日一直要資料 看我們文官長官很多不合理的壓力也快扛不住
覺得不如歸去
其實很後悔沒在去年7/1前離職
但最近所幸外面有單位找
有在考慮還是閃了 再待下去就是溫水煮青蛙
現行規定如果離職
已提撥部分 政府提撥部分是不能領回
一筆領回看來是不划算了
但是修改條文
是不是有一條 未來可以跟勞保併計
如果把已繳年資留在政府
未來這樣 還能依照比例
領退撫的退休金嗎?
想請問現況規定離職 如何最佳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