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9 21:36:00翻成國語大概就是: a 是採購的乙方 b是乙方的總公司今天甲方丟給乙方要做事情(如附件),真正的執行者是乙方的總公司,但總公司跟甲方沒有任何權責(白一點就是無關連所以不收甲方任何發出的文書阿因為時間急迫,所以原PO打算就近發公文給乙方但原本該給乙方的附件,"偷偷寄給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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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9 21:42:00年輕人.....你這打算,有得到乙方同意這麼做嗎???今天你照規矩東西就是要發給乙方,你未得到同意擅發到乙方總公司,[出事情怎辦呢?] ,不怕寄丟了?正規作法是 email or 傳真給 乙方,正本後補給乙方乙方要趕時間,要怎樣跟總公司協商,是他的事情,跟你無關要是這有履約時效,你本來的打算,一個環節出包,究責嘍~不然就是乾脆 [親送]我們以前就有大簽為了要給局長簽名,直接衝去搭高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