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想請問各位關於申請中低收入戶的問題
關於家裡狀況 目前是這樣
目前家中租屋,完全沒有不動產,戶籍地在同一處
爸爸: 早年已去逝
媽媽: 身障偶爾打零工 年收10幾萬 存款20萬
妹妹: 身障沒工作 有精神狀況 0存款
我: 正常工作 存款比媽媽多一些
我只是一般上班族,要繳租金又要扶養身障家人,
說真的壓力很大,希望能幫妹妹申請中低收入戶證明,
希望能夠給她一些生活費,減輕家裡壓力,
但申請的標準真的不容易(以我所在縣市來說)
想問板友的是,我報稅時有跟媽媽一起報(妹妹沒有),
這樣我收入跟動產部分也會被列進去嗎?
看公告說家庭收入動產計算是直系親屬(我雖非直系,但同戶籍)
如果被列進去真的就申請不了...覺得很無力
希望各位板友能給我解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