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務人員版的前輩、先進大家好~
小弟最近碰到一個問題蠻苦惱的,想請問大家有沒有碰過此狀況,
我是105年考上高考,進入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監理機關服務,
歷年考績如下:
105年 無考績 / 106年 另考甲等 / 107年 甲等 / 108年 甲等
按照上述考績歷程,今年(109年)應該是晉級七本一,
但因公路總局自107年初開始改制,目前尚未完全改制完成,
所以現職單位自107年起就沒有考績通知書!
現本人即將商調至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新機關人事表示,
因為我提供的最新考績通知書為106年的另予考績甲,俸級六本一 (俸點385),
所以調過去後,俸級就是從六本一開始算,
我詢問是否可用原機關出具的考績證明書,證明現在俸點應為415,
新機關人事表示,無法以原機關出具的考績證明書當佐證。
想請問版上的朋友,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是否可以跟銓敘部申請俸點的證明呢?
如果真的從六本一開始,後續若取得銓敘部佐證,薪資的部分會補回來嗎?
懇請各位協助解惑!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