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年度開口契約已決標,但廠商做單價調整不願意用預算書與得標價之比例去調整。
廠商是說用預算書的單價去調整,他們會賠錢,所以希望用投標時的標單單價調整。
1.當初上網時我們預算書金額沒有公告,請問他們真的可以不用預算書單價調整嗎?
2.有規定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但如果協議不成呢?後續有什麼解決方法?
3.我們的顧慮是因為此案是開口契約,如果不用預算書按比例調單價,廠商先預設那些工
項的量比較多而提高該工項單價,那也不合理
先謝謝各位前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