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說明,我是一個幹了超過十年的公務員,不是草莓族,也不是來討拍的。如果想酸的,麻煩跳過這一篇。
我沒那麼看重要爬多高,只想把事做好。列在3~5的管理員,儘量把該做的做好。可是本校除了
把幹事、助理員、管理員、書記全混在一起輪調外,最近還打算修編職務說明書,修的內容
就看主管高興。
本校相信,主管要你做的,你就是要做。所以修編內容,完全照他們的好惡去搞,管理員的
工作內容、項目跟繁重度,可以遠高過一個幹事,甚至一個組長。一個總務主任除了一張嘴娃娃叫
,什麼都不懂,所有標案驗收不到多久,都變成小額修繕,要用學校經費支出。
現在的我,累了,也沒那麼大的正義感了,但我還是想知道,難道面對這些完全不管職等、
輪調法規的人,我們能做的,就真的只有擺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