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是否黑掉惹?

作者: bota (llll)   2020-06-14 13:11:04
※ 引述《gokratio (X)》之銘言:
: 我個人是不建議在公文上直接寫「幾月幾日首長口頭裁示」
: 如果今天這個工程真的出事 或是首長出事,檢調來查看到這份公文
: 真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 先帶承辦回地檢署喝個咖啡 好好討論討論
: 首長口頭裁示嘛?什麽場合 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有沒有包商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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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覺得這就是起訴的起手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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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 是預設檢調是白癡,
先帶走承辦人, 然後上面的問號承辦人都回答不出來,
直接起訴承辦人
作者: segio (初華)   2020-06-14 15:26:00
基本上會被找去除非有證據不然標準答案都是忘了吧...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20-06-14 17:24:00
不是廢到只能起訴技士,是被迫只能起訴技士。
作者: REIOX (REIO)   2020-06-14 22:33:00
應作為不作為或圖他人之利這頂帽子就夠承辦戴了,管你金流
作者: ghostdx (Eker)   2020-06-15 13:04:00
很多法規都有開門 簽寫出理由就是依據 不寫清楚 反而容易被扣帽子
作者: homygodpppk (柯南道爾)   2020-06-16 01:19:00
你以為那些案件流程沒弄好被關的人是都市傳說哦
作者: eno4022 (eno)   2020-06-16 06:49:00
檢調就真的是你說的那種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承辦人沒證據咬更高的出來,那本來就只抓承辦人啊你以為圖利罪像你說的那麼簡單喔
作者: windersword (鄉民是群眾暴力的代名詞)   2020-06-16 12:53:00
你以為檢調有這麼厲害喔,最後還不是只抓最小隻的
作者: exmaxgogo (ㄏ)   2020-06-16 18:13:00
這篇好像是反駁上篇,是贊同留長官口喻
作者: homygodpppk (柯南道爾)   2020-06-16 18:41:00
把長官的口諭用隱形墨水寫上去等要查的時候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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